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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县召开“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”研讨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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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ly 来源:龙游县 发布时间: 2008-0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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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6日,我县召开“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”研讨会,集思广益,听取部分乡镇(街道)、部门及村主职干部对“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”的科学性、合法性、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诸葛慧艳参加研讨会并作重要讲话。她指出,要统一思想,充分认识推行“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长期以来,上任之后的村干部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,加上现行的法律规定的罢免“村官”程序复杂、成本过高等,以致“村官”能“上”难“下”。 变教育式制度管理为自律式的契约管理,推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,开辟了对村干部民主监督的新途径,是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创新,更重要的是探索了在新形势下破解村干部“能上能下”的难点问题。
诸葛慧艳要求,要强化措施,切实把“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”执行落实到位。相关部门要通过研讨会,强化责任落实,切实形成县、乡、村三级联动、齐抓共管、协调推进、一级抓一级、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;县四套班子领导要把推行“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”作为联系乡镇的重要任务来抓,把推行制度情况作为乡镇(街道)农村党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各乡镇(街道)要定期研究分析 “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”的落实情况,强化关键环节把握,务求实效;行政村要设立监督小组、民主评议小组,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民主监督;要强化制度配套,善于发现该制度在推行中存在的问题,不断总结完善提升;要强化督促检查,整合监督资源,通过定期通报、明察暗访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等措施和方法,监督“村干部辞职承诺”制度落实情况;要强化宣传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现代远程教育等渠道,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推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,特别要增强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,进一步提升素质,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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