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表格下载
 当前位置:首页 > 办事指南
办事指南
详细信息
办理项目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
办理机构 市农机监理所
办理依据 国务院令第412号
办理范围及条件 ①年满18周岁,不满60周岁;②身高不低于150厘米;③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.7或对数视力表4.9(允许矫正);④无赤绿色盲;⑤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;⑥心肺、血压正常;⑦无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
所需材料 ①《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登记表》及体检合格证明一份;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③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五张
办理期限 ①法定期限:考试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。②承诺期限:考试合格后(如在县培训学校培训,考试合格,把齐全材料送到市农机监理所之日起)五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
收费标准 ①收费标准:3元;②收费依据:浙财综字[2003]112号
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 0570-3382008
联系地址 市区北门外姚家山背(衢江农机培训站内)
电子邮件
传真
办理程序

①领取并填写《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登记表》;

②交验身份证明;

③接受县级以上(含)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;

④培训(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);

⑤考试;

⑥考试合格,核发驾驶证。

联系人:杨贤荣  余震